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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关系办理须知
2014-10-29 16:12 bwc  审核人:

 

户籍办理须知

一、新生户籍关系办理:

新生入学户籍可以不用迁到学院,确需将户籍迁移到学院的,凭学院录取通知书到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迁移地址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新生报到时户籍迁到学校的同学需将“户籍迁移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同交到学院保卫处。

注:户籍性质原为“农业”的迁到学校毕业后,户籍性质会变成“非农业”,不能改回为“农业”。

二、毕业生户籍关系办理: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未将户籍迁到学院的同学凭“毕业离校手续清单”在保卫处签字办理。户籍已迁到学院的,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凭“毕业证”、“报到证”等前往都匀市行政服务中心沙包堡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户籍迁移原则上只能迁回学生原籍所在地。

三、新进教工户籍关系办理:

    学院新进教职员工凭学院人事处正式录用证明、州人事局入编文件复印件、本人户籍迁移证前往都匀市行政服务中心沙包堡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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